河南天荣律师事务所(商业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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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您不知道的法律风险,郑州房产律师为您解读!

时间 : 2019-03-28


现实生活中,亲朋好友之间出于信任会借他人名义买房。殊不知,这种做法对两方均是有风险的。信息发达的今天,因借名买房发生纠纷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因此,今天郑州律师就为大家讲讲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以此为大家提个醒!
借名买房,顾名思义就是借名人与出名人双方约定,由借名人实际出资购买房屋,登记于出名人的名下。在此情形下,出名人仅是名义上的产权人,借名人才是房屋的实际产权人。

实践中,借名买房的原因多种多样,有的为了享受某种购房优惠,有的为了规避限购政策,有的为了规避信贷政策,有的为了转移财产或者逃避债务等等。

借名人(实际出资人)法律风险:
1、出名人或者继承人反悔的风险。借名买房后,无论因任何原因,出名人反悔不认账或者出卖人去世,继承人不认账的话,对于借名人来说,就比较麻烦了,可能双方因产权归属的问题相互扯皮,甚至对簿公堂。如果因证据不足,法院不支持双方之间所存在的借名买房合同关系,则借名人将无法取得所购房屋产权。
2、合同被认定无效的风险。如果购买的是经济适用房,合同可能存在无效的风险。根据北京高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除了所转让的经适房的原购房合同在2008年4月11日以前签订的,且转让协议中明确约定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届满后再办理房产过户或者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具备上市交易条件的借名买房合同是有效的,其他都是无效的。一旦合同被确认无效,借名人是无法取得房屋产权的。
3、房屋被擅自出售或赠与他人的风险。如果出名人未经借名人同意,擅自将房屋出售,而受让方如果是善意取得的话,则借名人是无法追回房屋的,只能要求出名人承担赔偿责任。
4、房屋被擅自抵押的风险。如果出名人未经借名人同意,擅自将房屋抵押,则在未解押前,借名人是无法取得房屋产权的。

5、房屋被法院查封的风险。如果因出名人的债务纠纷,因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或者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程序,登记在出名人名下的房屋将会被法院查封。查封未解除前,借名人是无法取得房屋产权的。

出名人(名义产权人)法律风险:
1、出名人购房资质受影响的风险。房屋登记在出名人的名下,意味着出名人名下已经有了一套房屋,则根据北京的限购政策,如果出名人是单身,则不能再次购房。如果出名人已婚,再次购房属于二套房,贷款方面按照第二套房屋执行。
2、如果借名人贷款购房的话,一旦借名人不能如期偿还贷款,则出名人的征信将直接受影响。
六、借名买房的风险防范:
1、搞清楚交易房产的性质,如果是回迁房、经适房,建立尽量不要去购买。
2、建议尽量借用可靠的至亲之人,这样相对于一般人而言,反悔不配合办理过户的机率会少一下。
3、“先小人后君子”,即便是至亲,建议在房产交易的大事上,将双方之间的约定落实到书面,如果条件允许,尽量交由律师起草。
4、购房出资的转账凭证、税票、日常水、电、燃气、有限电视、物业费等票据原始单据一定要留存。
河南天荣律师事务所()一直以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律师工作的中心目标。代理各类房产诉讼案件数千余件,在房屋买卖、继承房产、离婚房产等方面,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和核心利益。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天荣房产律师团队每案必对主审法官近年审理的类似房产纠纷诉讼案件裁判文书进行分析,研究主审法官的裁判思路和裁判习惯,并根据主审法官的裁判思路制定最有利于当事人的代理方案,通过对当事人的庭前辅导,引导和帮助当事人最大程度地顺应法官裁判思路,力争最佳诉讼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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